一、租赁办理相关手续:
1、顾客提供的相关***,经公司工作人员验证合格,留下复印件,顾客向我公司缴纳规定数额的保证金。
2、与我公司签订(汽车租赁合同)在签订合同前顾客应认真阅读合同的相关的条款,如有疑问由公司工作人员负责解释。
二、车辆交接:
1、租车时间起算前,公司应将车辆相关手续,并合同顾客检查车辆的外观,性能,及随车工具,并填写租车车辆各种登记表格及租赁车交接表。
2、顾客交还车辆时,车辆的相关***一并交还公司,并办理交接手续。
3、租金结算完毕后,顾客应留下规定的违章咨询咨询咨询咨询押金,以保证无电子监控违章咨询咨询咨询咨询,此保证金在一个月后确认无违章咨询咨询咨询咨询时,原数归还。
4、顾客应保证交还车辆相关手续的完整无缺,如有缺损应由顾客负责补办齐手续后再行交还车辆,其中办理补办手续的费用及所耽误的租赁费用由租赁方承担。
三、加配驾驶员:
顾客如需加配驾驶员,除租金外,驾驶员工资,每日行程200公里内按150元/天(按8小时)计算,并承担驾驶员的食宿费用,以及过桥过路费、停车费、油料费、小修等费用。
超过200公里加收相关超里程费。驾驶员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,每超一个小时按50元计,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。
四、顾客注意事项:
1、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,法规,安全行车。
2、不得将车转租,转借,典当,抵押,不得将车交与无证人员驾驶。
3、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,应及时地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,保险部门报案联系,并在2小时内通知公司协助解决。
4、如需续租车辆,需办理续租手续或电话取得公司调度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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